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刑事辩护

杭州资深律师 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肇事司机刘东被执行死刑

时间:2023-04-07 13:45:10

  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官方账号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7日向罪犯刘东验证了自己的身体,并被拘留到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刘东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刘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判决确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批准刘东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

  据此前报道,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刘东沿中山区五汇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车辆,故意闯红灯,与五汇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多名行人相撞,造成4名被害人当场死亡,一名被害人当天抢救无效死亡,8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之后,刘东继续开车前往五汇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造成货车损坏。随后,刘东弃车逃离犯罪现场。当天13时许,刘东到昆明街派出所表示,他与他人的车辆追尾,但不承认自己开车撞人的事实。公安机关确认为犯罪嫌疑人后,经审讯,他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他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公共道路上加速行驶,故意闯红灯,撞上大量行人过马路,造成多人死亡,伤害他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ll Right Reserved浙ICP备2022026193号 丁伟平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3301201010937507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http://www.viplaw.cn/ 法律咨询热线:15967181488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 备案号:浙ICP备2022026193号